2010年6月,A研究所研制成功一种“近视眼治疗仪”,经试验效果良好。同年8月,在我国政府举办的“科学仪器国际展览会”上,作为一项重要的科研成果,A研究所在展览会上展示了“近视眼治疗仪”。同年10月,A研究所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

admin2011-05-18  95

问题 2010年6月,A研究所研制成功一种“近视眼治疗仪”,经试验效果良好。同年8月,在我国政府举办的“科学仪器国际展览会”上,作为一项重要的科研成果,A研究所在展览会上展示了“近视眼治疗仪”。同年10月,A研究所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2011年2月,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授予“近视眼治疗仪”专利权。此后,A研究所积极寻找合作厂商,准备开始生产该产品。
2011年3月,A研究所发现市场上出售的“近视眼治疗仪”与自己的专利相同,经调查得知,这批“近视跟治疗仪”的制造商是B公司。B公司是根据2010年8月的“科学仪器国际展览会”上取得的技术资料仿造了该产品,现已售出2000台,销售额为200万元,获利40万元。于是,A研究所向法院起诉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B公司赔偿损失。B公司认为,A研究所的“近视眼治疗仪”在申请专利前就已通过展览会为公众所知,已丧失新颖性,要求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申请专利行政部门宣告A研究所的专利权无效的理由能否成立?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B公司的申请理由不能成立。根据《专利法》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本题中,A研究所的产品是在中国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为公众所知的,属于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情形之一,故其在规定的6个月内提出专利申请的,仍具有新颖性。B公司申请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不能成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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