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admin2009-03-15  39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本试卷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红网长沙2007年3月13日讯)3月9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部分村、居民,因对民营安达客运公司擅自提高客运票价不满,聚集拦截该公司客运车辆。当地政府得知情况后,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安达客运公司纠正擅自加价行为。11日、12日,安达客运公司恢复原价运营,但部分村、居民仍然认为票价不合理,再度聚集拦截车辆,极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打砸、烧毁客车,当地维持社会秩序的公安车辆也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2.(宁夏网2006年11月28日)8月21日晚,银川市金凤区康居C区附近一工地因工程款问题引发两伙工人群殴,上海西路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处置时遭围攻,10多人一哄而上掀翻警车;1月25日中午,银川市金风区某工地的30余名农民工讨薪不成站成一排封堵黄河路,禁止车辆通行,使交通中断20分钟;11月25口晚,30余名民工因为讨薪和包工头发生冲突,将解放西街派出所入门围堵,造成派出所门前交通堵塞10多分钟……警方左右为难。
   3.(池州日报2005年06月27日)6月26日下午14时40分,池州城区翠柏路菜市场门口,一辆挂着苏A牌照的丰田轿车将一行人刘亮挂伤,双方发生争执,车上司乘人员将刘亮殴打致伤,引起部分市民不满并向池州110报警。接警后,九华路派出所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及时将刘亮送往池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室就诊,并将肇事者连人带车带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现场目击者称,肇事者被带到派出所后,部分围观群众跟随到派出所进行对峙,并愈集愈多。闻讯赶来的市领导出面与市民对话,但效果不佳。18时左右,一些好事者开始推砸肇事车辆,将丰田轿车砸得面目全非并掀翻。18时50分,现场围观群众逾万人,部分不法分子开始点燃轿车,并向着火的车辆扔入鞭炮,引起骚动。19时,不法分子又瞄准了一辆停放在派出所门前的警车,将警车推堵到派出所门口,一边点燃车辆,一边燃放鞭炮,顿时浓烟四起,现场混乱开始升级。指挥部派武警维持秩序,但围观群众太多,场面无法控制。19时05分,不法分子开始袭击现场武警,6名武警被石块砸伤。赶来灭火的消防车,不但消防栓被抢,车子也被推离现场十余米。19时25分,派出所电源被切断,不法分子向室内扔放鞭炮,实行打砸并纵火。19时40分,停放在翠柏路上的一辆宣传车和一辆警车同时被点燃。20时03分,不法分子开始围攻附近的东华东超市,他们破门而入进行哄抢。3个多小时以后,超市被洗劫一空。至23时许,现场仍聚集2000余人。
   4.(《民主与法制时报》2007年01月29日)2006年12月30日凌晨4时许,四川大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该县竹阳镇莱仕德酒店一名女员工不明原因死亡。在公安机关调查侦破期间,死者亲属与酒店方发生争执,矛盾激化。2007年1月17日下午4时左右,部分人员与酒店员工发生冲突,引发了打砸烧行为,引起群众围观。事发后,达州市委已决定对在此案中组织侦破不力、处置不当的大竹县公安局长赖劲松和在此案中处置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大竹县委书记王伟停职检查。涉嫌违规参与该酒店经营的民警徐达祥已被纪检部门“双规”。
   5.近年来,全国频繁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集会、请愿、游行、示威、罢工等群体性事件,数量多、人数多、规模大,从1993年到2003年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2005年中国《社会蓝皮书》统计数据)。近几年,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多,规模上千人的占较大比重。如湖南省嘉禾县“株连九族”式的野蛮拆迁事件、河北省定州市的征地事件引发的冲突曾震惊中央和全国。
   6.根据公安部门披露的数据,群体性事件数量从一九九四年的一万多起上升到二00四年的七万四千多起,增加了六倍多,参与人数从一九九四年的七十三万人次上升到二00四年的三百七十六万人次,增加了四倍多。近年来的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包括:第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一旦事发,规模迅速扩大,在数小时至数日内引起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参与;其次,组织严密,行为激烈。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策划组织者,参与者往往进退有序,表现出相当的组织性、目的性和纪律性;再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般都与群众切身利益有关;第四,参与者日益体现出鲜明的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最后,多重矛盾交织,处置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会激化矛盾,扩大事态。在当前经济和社会矛盾凸显期,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具有全局性,涉及诸多方面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群体性事件多是由利益冲突引起。当前中国社会处于矛盾凸显期,利益分配不均,收入差距扩大,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特别是企业改制、征地拆迁、下岗就业、劳资纠纷等矛盾不断增多。公安部2004年的统计显示,劳资关系、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
   7.据有关媒体报道,我国近十年“群体性事件”增长了6倍。突发“群体性事件”数量的迅速增长,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当前一些地方信访问题突出,尤其是大规模越级群体信访事件呈高发态势,这一问题如果不能尽快解决好,不仅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会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群体性事件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非法融资型。如供销社股金、商业股金、集体企业、乡镇企业集资等。二是资源争夺型。因争夺土地、水利、林木、矿产和旅游等资源而导致的群体殴斗和集体上访等。三是工程赔偿型。如因高速公路、防汛等重点工程的占地、施工等引发诸多事端。四是农民负担型。因基层干部随意或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引起群众不满。五是涉法型。因一些涉法案件如个别干部不依法办事、不依法行政、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激化矛盾,导致群体抗法事件。
   8.“目前中国处在急剧的转型期,更注重发展效率和激励机制,不注重公平和公正。分配不公导致了‘群体性事件’容易产生。”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如是说。
    中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2003年,中国人均GDP突破10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发展到这一阶段正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中组部副部长李景田也表示,“由于改革的不断深入,由于发展,有些矛盾可能会集中地显现”。
   有关研究表明,“群体性事件”往往直接起源于群众利益被侵害。一份公开材料显示,在过去的土地征用中,一些地方政府占有土地利益分配的20%~30%,开发商占40%~50%,而农民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仅占5%~10%。政府对转让土地乐此不疲,而农民显然难以接受如此低的补偿。
   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据此认为,“群体性事件”凸显出来,是因为“中国这一阶段也是产权、利益关系不明确的阶段”。在他看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包括土地等在内的财产“越来越值钱”,但财产的产权、利益关系不明确的局面未能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侵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
   公安部2004年统计显示,劳资关系、农村征地、城市拆迁、企业改制重组、移民安置补偿等问题,是酿成“群体性事件”的直接原因。
   四川省汉源县去年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当地居民力抗权力资本化,为了维护自己的家园和土地曾多方寻求途径解决,但均未能得到公正对待,最终迫不得已群起抗争。
   值得注意的是,“群体性事件”矛头往往指向与群众有直接利益冲突的基层政府。2004年 10月,重庆万州一名冒充公务员的男子殴打群众,当即引起公愤,以致酿成大事件。
   李景田副部长表示,基层干部有的可能水平不高,有的化解矛盾能力不强,也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说,深入分析这些事件,基本上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非对抗性,基本上届于经济利益诉求问题,没有明显的政治目的。如果有关地方部门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绝大多数是可以预防和处理好的,但是如果久拖不决,往往就使历史遗留下的矛盾问题与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交织在一起,酿成大祸。
   “群体性事件”反映出了社会对基层政府的不信任。姜明安教授表示,对基层政府腐败、官僚作风的民愤,是产生“群体性事件”的深层次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群体性事件多发的一大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在制订公共政策时,对弱势群体考虑不周。有研究人士指出,目前中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已达1.4亿~ 1.8亿人左右,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14%。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研究员对转型期间工人、农民的维权行为有深入研究。他认为,中国已经进入了这两大弱势群体维权抗争的社会冲突多发期。
   但弱势群体在社会和政治层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决定了他们很难表达出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涉及他们的利益的时候,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他们自己的声音是很微弱的。”中央党校社会发展研究所冯书泉教授如是说。
   “群体性事件”往往事发突然,演变迅速。当弱势群体诉求压抑已久,在极端情况下不满情绪被引发时,在信息不公开的情况下,流言推波助澜,进一步促成群众与基层政府的对抗,最终失控,产生巨大的社会危害。重庆万州、安徽池州等地“群体性事件”都起因于此。
   “在利益被侵害后,个人无法找到协商机制和利益维护机制,这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原因。”毛寿龙教授说。
    毛寿龙因而建议,政府应当确立群众利益问题解决机制,“把矛盾局限在群众个人的利益范围之内,以司法制度来解决。”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表示,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的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建立起相应的利益表达机制,是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
   在中央党校周为民教授看来,建立这种利益诉求和维护机制,与政府正在进行的改革本身密切相关。“政府职能革命就是要把一部分功能移交给社会,发展社会的自我协调、自我管理能力。”
   在他看来,和谐社会的政治理念的提出,预示着政府将进一步还权与民,“对于民众的权利和利益,最有效的维护手段是创造一种机制,让民众能自主表达、自主维护、自主实现”。
   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司司长张大平日前也公开表示,在当前社会总体和谐的情况下,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其中突出表现在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群众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好处理,重要的就是政府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因此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全国政协常委翟泰丰则认为,在当前经济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许多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都具有全局性,涉及诸多方面的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中国现行处理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翟泰丰建议,建立国家、省、市三级社会矛盾预测、评估、化解机制,将“群体性事件”消弭于未萌期。
   来自公安部的消息称,针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和长效机制建设已经开始。参与国务院“中国转型期群体性突发事件对策研究”课题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管理学教研室主任魏永忠表示,首先要做的是立法工作,要建立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的底线,司法体制成为专家瞩目的另一焦点。专家普遍认为,只有健全而独立的法制,才能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主任郭太生对此表示,要真正解决“群体性事件”,需要在坚持法治原则内,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尤其要关注弱势群体的冷暖。
   9.(东方早报2006年03月07日)中国目前正处于人均GDP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跨越的关键时期,世界上许多国家都经历过这样一个“既是黄金的发展期,也是矛盾的凸显期”的转型阶段,说明群体性事件有由世界现代化进程决定的普遍性。利益结构多元化、利益差别扩大化以及利益对立关系显性化,成为这一时期个体利益矛盾和群体利益冲突的典型特征。矛盾既由发展引起,也应当能够通过发展、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妥善解决,因此,对于这一时期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不能条件反射似的视之为“闹事”、“作乱”,更不能动不动就采取“反恐”手段或专政手段予以严厉处置。
   群体性事件既然基本上属于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但在少数地方和部门却由于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使事态扩大升级。一些主事者自身就是利益冲突双方的一个方面,他们很难客观公正地协调和解决矛盾,有时甚至故意激化矛盾,然后通过严惩“闹事者”达到掩饰自己责任的目的。今年2月,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有些地方发生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甚至群体性事件,很多与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不按政策办事有关。”(《人民日报》2月28日)故此,一些主持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和部门,需要时刻自警和反思,看看自己能不能真正做到以民为本、公正客观,如果不能做到,则更应该想想其中的原因何在。
   10.2006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首次写进党的重要文献。

选项

答案当前,我国社会是和谐稳定的,总的形势是好的。但是,必须看到,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往往会给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因此,必须高度重视群体性事件的防治,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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