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有一部手机,价值5000元。甲欲将该手机卖给乙,价款4500元,但是约定甲借用至月底。丙系乙同事,得知此事后找到甲,提出愿以6000元购买该手机,甲欣然同意,钱物现场交割完毕。丙回家途中遇到路霸丁,丁见其手机甚爱之,误以为为丙所有,便胁迫丙将该手机以50
甲有一部手机,价值5000元。甲欲将该手机卖给乙,价款4500元,但是约定甲借用至月底。丙系乙同事,得知此事后找到甲,提出愿以6000元购买该手机,甲欣然同意,钱物现场交割完毕。丙回家途中遇到路霸丁,丁见其手机甚爱之,误以为为丙所有,便胁迫丙将该手机以50
admin
2022-04-19
22
问题
甲有一部手机,价值5000元。甲欲将该手机卖给乙,价款4500元,但是约定甲借用至月底。丙系乙同事,得知此事后找到甲,提出愿以6000元购买该手机,甲欣然同意,钱物现场交割完毕。丙回家途中遇到路霸丁,丁见其手机甚爱之,误以为为丙所有,便胁迫丙将该手机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自己,丙无奈,遂交付。后丁将手机遗失,被戊拾得,戊将其以5000元价格转卖给不知情的己。根据上述事实,关于戊、己对该手机的权利状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可向己主张返还该手机
B、乙可向戊主张返还该手机
C、因为己善意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已消灭
D、如果己不能善意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则原所有权人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手机的善意受让人己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己返还该手机
答案
D
解析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请求人为物权人;(2)被请求人为(相对于请求人的)无权占有人。本案当中,甲向乙交付手机后,甲不再是手机所有权人,丁善意取得手机所有权后,乙不再是手机所有权人,显然,甲、乙二人并不符合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条件,因而,A、B选项错误。占有脱离物(盗赃物、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隐藏物等)不能被善意取得。亦即如果善意受让人受让之物为占有脱离物,那么即便四个要件均已具备,善意受让人也不能善意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本案当中,丁将手机遗失,被戊拾得,所以手机是遗失物,己不能善意取得手机所有权,因而,C选项错误。行为人无权处分占有脱离物的,权利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善意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请求返还。据此,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j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犯罪既遂的标准及形态。
关于窝藏、包庇罪,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对犯罪的人适用刑罚,对守法公民的作用是()。
简述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甲于傍晚跟踪仇人乙,意图杀害乙。甲趁乙不备用刀朝乙的背部猛刺数刀,致乙当场昏迷,甲见乙没有呼吸,误以为乙已死亡,为消灭罪迹,将乙“抛尸”于小河中。经鉴定,乙是溺水窒息死亡。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简述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简述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三种情况。
某个体户赵某在前景仓库寄存彩电一批100台,价值共计100万元。双方商定:仓库自1999年1月15日至2月15日期间保管,赵某分三批取走;2月15日赵某取走最后一批彩电时,支付保管费2000元。2月15日赵某前来取最后一批彩电时,双方对保管费的多少发生争议
王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王某对邮票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王某的朋友郝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郝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王
随机试题
试论述西方国家选举监督的内容。
成新率的估算方法有()
ThescientistsoftheRenaissancebroughtaboutthemostfundamentalalterationsintheworldofthought,andtheyaccomplished
小强年满9周岁,父母离异后由母亲抚养,但母亲现已无监护能力。下列人员中,担任小强的监护人须经小强住所地的居委会同意的是()。
在下列工程中,()工程必须实行招标选择承包单位。
水枪冲土吸泥机排渣下沉是沉井的主要方法,适用于()等土中。
软土地基的特点有()。
2005年,杭州市的生产总值约为()的两倍。
人类性格与行为形成的原因及影响——1990年英译汉及详解Peoplehavewonderedforalongtimehowtheirpersonalitiesandbehaviorsareformed.Itisnote
Afolkcultureissmall,isolated,cohesive,conservative,nearlyselfsufficientgroupthatishomogeneousincustomandrace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