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也不将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或申请仲裁,现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

admin2016-06-26  30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也不将丙公司诉至人民法院或申请仲裁,现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在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C、乙公司应当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选项B: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
(3)选项C: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
(4)选项D: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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