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汪某与金某共谋星期天上午进入某单位行窃,约定汪某进入室内寻找财物,金某在外放风,但在汪某刚进入该单位,尚未着手盗窃之时,金某因听到巡逻警车的警笛声,感到害怕而逃走,后汪某窃得该单位电脑硬件,案值共计两万五千元。有关本案金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汪某与金某共谋星期天上午进入某单位行窃,约定汪某进入室内寻找财物,金某在外放风,但在汪某刚进入该单位,尚未着手盗窃之时,金某因听到巡逻警车的警笛声,感到害怕而逃走,后汪某窃得该单位电脑硬件,案值共计两万五千元。有关本案金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
2021-05-14
48
问题
汪某与金某共谋星期天上午进入某单位行窃,约定汪某进入室内寻找财物,金某在外放风,但在汪某刚进入该单位,尚未着手盗窃之时,金某因听到巡逻警车的警笛声,感到害怕而逃走,后汪某窃得该单位电脑硬件,案值共计两万五千元。有关本案金某行为的定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金某属于犯罪未遂
B、金某属于犯罪既遂
C、金某属于犯罪预备
D、金某属于犯罪中止
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汪某与金某共谋盗窃并明确分工,一人望风一人入室实施盗窃行为,是共同犯罪。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汪某刚进入该单位,尚未着手盗窃之时,金某因听到巡逻警车的警笛声,感到害怕而逃走。但是,汪某不知道金某已经逃走,正是由于金某的望风,汪某实施盗窃时才感觉更安全,盗窃行为才得以顺利实施。所以金某和汪某二人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既遂。故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g6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张家欲购买刘家的老宅,刘家一直没有同意,后张家见刘家人老势弱,迫使刘家在自己起草的房屋买卖协议上签了字。张家的行为主要违背了下列哪项民法原则?()
很多人喜欢用吸炯的方式来消遣时间或活跃思维,我们都知道一般物质燃烧的基本条件是燃点和氧气,理论上,当()时香烟燃烧速度会更快。
2016年3月21日,德国汉堡一埃普多夫大学医学院研究人员研发出一种()技术,可追踪其中的肿瘤细胞并对其特征进行鉴定。这是肿瘤研究技术上的一个里程碑。
我国行政法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有关的国家行政机关决定和执行。()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期限分为短期合同、中期合同、长期合同、项目合同四种类型,其中“长期合同”是指()的合同。
2001年10月,我国全面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十多年来,国务院部门和各省区市大幅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经过多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削减了近七成。但是,依旧存在的重审批轻监管、管理随意性大、权力滥用风险突出等问题,特别是日益凸显的“权力寻租”现象,引
公务员被辞退的情形不包括()。
参与决策是决策民主化的发展,是削弱和结束集权式领导的有效手段,很值得提倡。()
某大学将要进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面试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需将面试时间、面试对象、面试复习范围等事宜予以广而告之,发文时选择的文种是()。
随机试题
2019年7月27日,第七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办。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贺信中指出,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家园,()是关系人类永续发展的伟大事业。
在Word2010中,如果插入表格的内外框线是虚线,假如光标在表格中,要想将框线变为实线,应使用的命令(按钮)是______________。
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不包括
女,6个月,因腹泻4天,呕吐2天而入院。每天排出水样便7~10次,查体:精神萎靡,哭时泪少,尿少,前囟及眼窝凹陷,皮肤弹性差,心肺(-),血钠为135mmol/L。
视锥细胞在何处最密集
关于我国民事诉讼回避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在网络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某项工作比原计划拖后,当拖后的时间大于其拥有的自由时差时,则肯定影响()。
当价值系数V<1时,应采取的措施有()。
重工业增加值比轻工业增加值多了()亿元。以下判断不正确的是()。
思考的人——2011年英译汉及详解Withitsthemethat"Mindisthemasterweaver,"creatingourinnercharacterandoutercircumstances,theb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