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酒类关联企业间购销业务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有四种: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C项为关联价格,不能采用。答

admin2013-12-25  25

问题 税务机关对酒类关联企业间购销业务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有四种: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C项为关联价格,不能采用。答案为ABD。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进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税款1.7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1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税款0.34万元;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购进一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款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款5.1万元。
(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80%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尚有2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在11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10%,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5)主管税务机关对丙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选项

答案(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乙企业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所以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0.25×100×10%=2.5(万元)。 (2)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0。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3)受托方(丙企业)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检查时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经对外销售的,按销售额计税;尚未销售或不能直接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税。所以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30(万元)。 (4)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应缴纳的消费税=(材料费+加工费)÷(1一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50+30)÷(1—10%)×20%×10%=4(万元)。 (5)受托方丙企业无需补税,但应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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