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印刷厂系某省A市和平区乡办企业,1995年与同省B市人文出版社(位于该市河东区)签定一份合同,由平安印刷厂给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人文出版社支付印刷费。从1995年起,平安印刷厂即根据该合同一直在其工厂内为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到1999年,人文出

admin2009-05-20  24

问题  平安印刷厂系某省A市和平区乡办企业,1995年与同省B市人文出版社(位于该市河东区)签定一份合同,由平安印刷厂给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人文出版社支付印刷费。从1995年起,平安印刷厂即根据该合同一直在其工厂内为人文出版社印刷小学教材。到1999年,人文出版社拖欠平安印刷厂印刷费累计达42万元。1999年12月,人文出版社与天地出版社合并,更名为天地人文出版社,厂址不变。平安印刷厂多次向天地人文出版社追索货款,均遭到拒绝。
   请结合下列各题中所提示的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要求合议庭成员之一的陪审员张某回避,理由是:张某是被告天地人文出版社的法定代表人郝某的内弟。法院准予原告的回避申请。但被告有异议,提出复议申请,理由是:第一.张某只是陪审员,而不是审判员;第二.本案当事人是天地人文出版社,而不是该社的法定代表人,陪审员张某和法定代表人郝某有近亲属关系不等于和天地人文出版社有近亲属关系。被告申请复议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选项

答案被告申请复议的理由不能成立。 (1)据我国《民诉法》第45条规定:回避可以适用于审判人员,审判人员包括陪审员在内,所以张某只是陪审员,而不是审判员的理由不能成立。 (2)根据我国《民诉法》第49条规定:法人可以作为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因此以陪审员张某和法定代表人郝某有近亲属关系不等于和天地人文出版社有近亲属关系为异议的理由也不成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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