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系某国有企业的职工,2007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二胎,该企业依照《××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收回其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保健费300元,并依据该企业职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并予以开除的处理决定。该企业对张某罚款3000元的行为(

admin2014-02-16  38

问题 张某系某国有企业的职工,2007年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超生二胎,该企业依照《××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规定,收回其独生子女证和独生子女保健费300元,并依据该企业职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000元并予以开除的处理决定。该企业对张某罚款3000元的行为(    )。

选项 A、不具有合法要件
B、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C、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标的
D、属于行政处罚行为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对张某进行罚款和作出开除决定的虽然是国有企业,但国有企业不具有行政处罚权,更不是行政权的主体。因此,其对张某罚款3000元的行为是一种内部管理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作为与张某处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体,该企业对张某不具有罚款的权力,因此,该罚款行为不具有合法要件。由于该企业不是行政主体,该企业的罚款行为也不是行政行为,因此该行为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标的。张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故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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