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所在单位给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已满2年。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享有申请甲宣告失踪资格的人有(  )。

admin2009-10-26  28

问题 甲因所在单位给其行政记大过的处分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已满2年。依照我国《民法通则》,享有申请甲宣告失踪资格的人有(  )。

选项 A、甲妻
B、甲的父母
C、甲的成年子女
D、甲的原所在单位
E、甲的债权人

答案A,B,C,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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