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因病死亡,继承人下落不明,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几种?( )
甲因病死亡,继承人下落不明,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几种?( )
admin
2018-11-23
23
问题
甲因病死亡,继承人下落不明,其所遗留的房屋无人继承。甲所在的村委会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房屋为无主财产,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关于人民法院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哪几种?( )
选项
A、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
B、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C、公告期间如果有人请求法院允许其将房屋收归己有,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另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D、如果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继承人出现,诉讼时效期间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再审程序解决
答案
A,B
解析
考查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1条的规定,应当向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78条的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条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本案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C项错误,《民诉解释》第350条的规定,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此处的“请求”应指对财产主张所有权的请求,而不是在承认财产无主的前提下请求将财产收归已有。D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判决认定财产无主后,原财产所有人或者继承人出现,在《民法总则》(注:法条原文为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可以对财产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应当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W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一天晚上,高某在回家的路上被与他有仇的刘某打伤,右腿骨折,刘某逃跑。高某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尽快抓获刘某。那么,高某的行为是()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决定中止适用简易程序,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进行审理?()
一人涉嫌贪污被检察院拘传,时间是2001年1月1日上午9时15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其所在单位推荐本单位保卫处长赵某作为其辩护人,赵某应该如何收费?()
李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提起公诉,其辩护人张律师经过调查、取证以及听取法庭调查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而构成抢夺罪。对此,张律师应该如何辩护?()
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司考,卷二,第26题)
在一起刑讯逼供案件的审判过程中,被害人冯某以审判长是被告人谢某的大学同学为由要求审判长回避,人民法院院长经审查之后驳回了冯某的回避申请。冯某如果不服,可以采取何种救济手段?()
我国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解的主体不包括()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5年司考,卷二,第78题)
《刑事诉讼法》第6条规定:“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同时,《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规定了一系列特别的处理程序,如未成年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有义务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但成年被告人不享有此权利,除非是可
随机试题
环比动态比率为()
EvenasAmericanshavebeengainingweight,theyhavecuttheiraveragefatintakefrom36to34percentoftheirtotaldietsin
在收集患者资料过程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依据《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3512—2020),采用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桩身完整性时,如待检桩的桩径为0.9m,则测振传感器的布置数量不应少于()点。
()是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或销售而储备的物资。
下列选项中,关于所有者权益筹资业务的账务处理不正确的是()。
(2016.山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包括(
下列关于我国岛屿的说法错误的是:
已知幂级数anxn在x=1处条件收敛,则幂级数an(x一1)n的收敛半径为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