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关于外交豁免权的相关规定。

admin2021-07-30  25

问题 试述我国关于外交豁免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

答案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使一国外交代表在驻在国能够有效地执行任务,而由驻在国给予的特别权利和优惠,即称为外交特权与豁免。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1条规定,对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14条规定,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1)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2)违反本条例第25条第3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外交代表一般免受强制执行,也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该条例第15条规定,上述豁免可由派遣国政府明确表示放弃。外交代表团和其他依法享有豁免的人员,如果主动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对与本诉直接有关的反诉,不得援用管辖豁免。放弃民事管辖豁免或行政管辖豁免的,不包括对判决的执行也放弃豁免,放弃对判决执行的豁免须另作明确表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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