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些职务有连续居住年限的要求?

admin2013-12-10  35

问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些职务有连续居住年限的要求?

选项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答案A,B

解析 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知A项中的要求为20年。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61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可知B项中的要求为15年。所以选AB。基本法对立法会议员和法院法官没有居住年限的限制,故CD项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TD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