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国的法治实践,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与意义。(2018年一法综一第35题)

admin2019-06-28  34

问题 联系我国的法治实践,论述“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内涵与意义。(2018年一法综一第35题)

选项

答案“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基本含义是对权力要加以限制,做到权力清单,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体现。根据我国的法治实践,主要体现在权力制约原则。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是依法办事的原则,是将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纳入完备的法律规则系统。 法治内在地要求对国家权力进行合理的分工和有效的制约。权力如何分配和制约是法治国家权力结构的基本问题。能否实现法治,也取决于国家权力结构中是否实行分工和制约。之所以强调权力的分工和制约,是因为法治的目的就在于运用法律防止国家权力的专横、恣意和腐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所强调的对国家权力进行制约,是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让权力之间互相监督,是维护法的权威、保证国家权力的执行者不违背法律的有力措施。法治原则特别强调对国家行政权力的制约,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因为行政机关执掌着大量日常公共生活的组织指挥权能,代表公权力,能够通过各种抽象和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干预公民和社会组织的活动,行政权力行使的广泛性、主动性和强制性、单方面性等都使得对行政权的约束成为法治的重点。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权力统一行使的基础上,国家机关分工负责,相互制约。我国宪法在以下三个方面体现了权力制衡原则。 (1)人民对于国家权力的监督制约。《宪法》第2条规定,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3条规定,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2)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监督。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些基本权利意味着国家的不得干涉和予以保护的义务。此外,宪法还明确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国家机关内部自上而下的制约监督。《宪法》第3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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