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3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3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
admin
2017-05-15
27
问题
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由B企业、C企业等6家企业作为发起人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2013年8月9日,A公司获准发行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同年10月10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2016年3月,中国证监会在对A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以下事实:
(1)2015年3月5日,B企业将所持A公司1%的股份转让给了D公司,直到同年3月15日,D公司未向A公司报告。
(2)2015年4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通过了拟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决议。
(3)2015年4月25日,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除审议通过了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外,还根据C企业的提议,临时增加了一项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2015年5月15日,A公司董事张某未经董事会同意,投资设立了D一人有限公司,虽然经营业务与A公司无关,但与B企业和C企业多次发生交易。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并结合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和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首先,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该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其次,A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增选一名公司董事的决议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Og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400000元的钢材,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A,B两公司各应缴纳印花税为()。
个人独资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
王某是某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王某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
甲,乙为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现甲欲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部分份额给丙,此事()。
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但可以有两个以上的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应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除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另有规定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随机试题
张某、方某共同出资,分别设立甲公司和丙公司。2014年3月1日,甲公司未经张某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开发某房地产项目的《合作协议一》,约定如下:“甲公司将张某持有的丙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甲公司支付首付款400
根分叉病变的主要病因是
红外光谱指纹区的波段范围
法院判决乙向甲还债(金钱),执行了乙的房屋,乙的父亲站出来说该房屋是他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设置天沟水流长度要考虑的因素,以下哪条错误?(2003,71)
市场结构就是指市场中不同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组成情况。( )
近几年来,现代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营销策略是()。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中国最基层的国家机关。
一、注意事项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二、给定资料
现在时间为4点分,此时时针与分针成什么角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