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产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20万元,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税额1.56万元、消费税36万元。假定甲、乙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admin2022-05-11  42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产品,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甲公司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320万元,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税额1.56万元、消费税36万元。假定甲、乙双方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选项 A、369.56
B、332
C、333.56
D、368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因此,甲公司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320+12=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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