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
admin
2022-10-18
32
问题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
选项
A、“为他人谋取利益”包括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B、“为他人谋取利益”必须发生在得到他人财物之后
C、“为他人谋取利益”中的利益既包括正当利益,也包括不正当利益
D、“为他人谋取利益”既是收受型受贿罪的要件,也是索取型受贿罪的要件
答案
A,C
解析
“为他人谋取利益”,是指行为人意图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实际上已经为他人谋取到了利益。至于行为人是为他人谋取正当利益还是不正当利益,是合法利益还是非法利益,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可见,选A、C项,不选B项。不选D项,因为对于索贿的,并不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索贿,就构成受贿罪。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Jt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
下列选项中成立盗窃罪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第6条的规定,下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却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
下列行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有()
甲盗窃汽车,乙为甲提供万能钥匙,甲盗窃了一辆价值30万的汽车,销赃得款20万,甲分得15万,乙分得5万。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未经朋友乙同意,把乙停在路边的汽车偷开走。在某处办事时,甲未将汽车锁好,导致汽车丢失。甲的行为()
根据以下案情,回答问题。傍晚,甲驾驶拖拉机在乡村公路上行驶,乙招手搭车,甲让其上车,并告知车上有一口空棺材。不久下起大雨,乙钻进棺材避雨,过了一会儿睡着了。后又有丙请求搭车,甲也让她上了车。乙醒后手托棺材盖露出头来透气,丙吓得大喊“有鬼”,跳下车,致左腿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
甲潜入赵家客厅盗窃财物时,惊醒了在卧室里睡觉的赵某,甲逃跑时与过来查看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倒地并受重伤。对甲应()。(2014一法专一7)
随机试题
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中可以不包括()
可以用微量升华方法进行鉴别的中药材是()
下列关于制宪权论述正确的是()
()是指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且不具有排他性。
按照《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给予承包人奖励。
经检验检疫机构出证、放行后,出口商品的出运期限是不同的,一般商品为( )天,鲜果类、鲜蛋类为( )天内出口。
某商品流通企业最近接到一份商品订单,需用单位所订的这批商品,技术条件比较复杂,要求供货的时间比较紧,限半年之内必须供货,如果这次供货符合要求,今后若干年内就从该商品流通企业进货。该商品流通企业为了满足需用单位的目前需求和今后的长期需求,首先从市场
只有英语和政治都合格,才能考上研究生。林晶没有考上研究生,所以林晶的英语没有合格,而且政治也没有合格。以下哪项与题干的逻辑结构最为相似?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所适用的法律进行的解释和说明,属于()。
October2,2009DearMr.Spencer,ItwasapleasuretoreceiveyourinquiryofSeptember25concerningthesupplyofourb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