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为北京某建筑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从2014年6月份开始,到当年9月30日结束,建筑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向小王支付了报酬85000元。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admin2016-01-13  58

问题 小王为北京某建筑公司进行室内装潢设计,从2014年6月份开始,到当年9月30日结束,建筑公司在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后,向小王支付了报酬85000元。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选项 A、19496.26
B、20294.12
C、23496.26
D、29705.88

答案D

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85000-7000)×(1-20%)]÷[1-40%×(1-20%)]=91764.71(元)
建筑公司应代扣代缴税额=91764.71×40%-7000=2970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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