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考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2011-01-01  68

问题 [2007年考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因出售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而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1年
B、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为4年
C、诉讼时效中断前后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合并计算
D、诉讼时效期限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延长
E、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答案A, B, E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对于下列诉讼,其时效期间为1年:
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⑵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⑶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⑷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其诉讼时效期限为4年。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已经届满的诉讼时效给予适当的延长。《民法通则》规定,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原来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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