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

admin2019-10-24  51

问题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至2018年7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8年7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两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
(5)2018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18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不含税收入40500万元;剩余4500平方米房屋未销售。其他相关资料:①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②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③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税务机关可于2018年12月要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B、公司缴纳的土地闲置费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C、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
D、本项目质量保证金可以作为开发成本扣除
E、契税可以作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扣除

答案ACDE

解析 (1)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5%)×(40500÷45000)=16065(万元)。
(2)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2450+3150)×(40500÷45000)=5040(万元)。
(3)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所以金融机构的利息费用,在土地增值税税前可以扣除45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600万元。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600-150)×(40500÷45000)+(16065+5040)×5%=1460.25 (万元)。
(4)可扣除项目金额=16065+5040+1460.25+243+(16065+5040)×20%=27029.25(万元)。
(5)增值额=40500-27029.25=13470.75(万元)。
增值率=13470.75÷27029.25×100%=49.84%。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3470.75×30%=4041.23(万元)。
(6)选项B,企业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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