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案件中哪项不属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admin2010-06-20  29

问题 下列案件中哪项不属于自诉案件中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

选项 A、遗弃案
B、虐待案
C、侵犯知识产权案
D、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①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②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③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的);④重婚案(《刑法》第258条规定的);⑤遗弃案(《刑法》第261条规定的);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⑧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虐待案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的范围,依题意,B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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