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做法不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是( )

admin2013-05-03  33

问题 以下做法不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是(   )

选项 A、甲厂出口转内销的产品只有英文和日文的产品规格和等级
B、乙厂生产的产品放置不当容易爆炸,由于包装盒太小,没有在包装盒上注明,但是在包装盒内的使用说明书上做了详细说明
C、丙厂生产的产品是易燃易爆物品,丙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标明警示标志,但是没有中文警示说明
D、丁厂生产的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名和厂址,有关行政机关对其进行了罚款

答案C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A选项中甲厂产品没有中文的产品规格和等级,违反了《产品质量法》;B选项中,乙厂产品放置不当容易爆炸的情况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所以乙厂的做法违反了《产品质量法》;C选项中丙厂产品的包装箱上虽然没有中文警示说明,但是有警示标志,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第54条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该条规定,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名和厂址的丁厂只能责令改正,不能处以罚款,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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