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admin
2017-11-28
20
问题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选项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
B,C
解析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在本题,醉酒并非违法行为,故乙县公安局因宋某醉酒而采取的扣留并非行政处罚,A项错误。根据行政法原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就是行政强制措施。故本案中的扣留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乙县公安局为被告,管辖法院应当是基层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执行解释》第9条,“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题中的扣留为行政强制措施,故宋某对此不服的,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甲县法院管辖此案,也可由被告乙县公安局所在地乙县法院管辖。故B、C项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所谓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主要是指案件事实认定实际影响其权益或义务的人。被诉扣留行为未影响宋某亲戚的权益,案件事实认定等案件处理结果也与宋某亲戚无利害关系,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将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处罚机关应如何作出决定?()
某乙为一待业青年,某日与朋友在饭店喝酒,因心情不顺喝得大醉,结账的时候,对结账服务员丙污言秽语,丙忍无可忍,驳斥了几句,乙便动手打了丙几个耳光,在众人的强行阻止下,事态才未进一步发展。事后,丙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以违反治安管理为由,决定对乙处以
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4.2.79)
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0.2.83)
下列有关行政行为效力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夏某找到甲的情妇乙,请乙在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可以按照工程款的5%共100万元提成给乙,乙满口答应。乙求甲设法把工程给夏某,甲看在乙的面子上,利用其职权令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人员丙违反规定,帮助夏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
某外国人M因涉及毒品案件被我国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被判处管制,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谁不得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1款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对于
随机试题
桑代克最著名的研究是关于【】
专利标记是指()
慢性肺心病并发心律失常最多表现为
慢性头痛的病程常在
利用扩散原理达到缓(控)释作用的方法是
张教授:有的歌星的一次出场费比诺贝尔奖金还高,这是不合理的。一般地说,诺贝尔奖得主对人类社会的贡献,要远高于这样那样的明星。李研究员:你忽视了歌星的酬金是一种商业回报,他的一次演出,可能为他的老板带来上千万的利润。张教授:按照你的逻辑,诺贝尔基金就不应
构建教学策略应遵循的理论思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通过——促进学生发展。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已知
设函数f(x)具有二阶导数,且f′(x)>0,f"(x)>0,△x为自变量z在x0处的增量,△y与dy分别是函数f(x)在点x0处对应的增量和微分.若△x>0,则()·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