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admin
2017-11-28
26
问题
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年卷二79题,多选)
选项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戚为本案的第三人
答案
B,C
解析
行政处罚是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制裁。在本题,醉酒并非违法行为,故乙县公安局因宋某醉酒而采取的扣留并非行政处罚,A项错误。根据行政法原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就是行政强制措施。故本案中的扣留应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乙县公安局为被告,管辖法院应当是基层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根据《行诉法执行解释》第9条,“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本题中的扣留为行政强制措施,故宋某对此不服的,可以由其户籍所在地甲县法院管辖此案,也可由被告乙县公安局所在地乙县法院管辖。故B、C项应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或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才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所谓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主要是指案件事实认定实际影响其权益或义务的人。被诉扣留行为未影响宋某亲戚的权益,案件事实认定等案件处理结果也与宋某亲戚无利害关系,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7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国务院某部制定一行政规章,规定对某种行政违法行为除处罚单位外,还要给予直接责任人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有关规定这一违法行为处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据此该规章()。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权只能由下面哪个机关行使?()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司考2014.2.81)
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3.2.88)
大华纺织厂系国营企业红旗机械厂为安置待业人员创办的集体企业。2000年,两厂因隶属关系发生纠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局字第6号文件的形式对两厂产权作出界定。国资字第6号文属于什么种类的行政行为?()
某市监察局经初步调查,认定该市教育局局长魏某在出国考察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决定对其进行查处。依据《行政监察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7.2.88)
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监督的主要方式有()。
甲是某市公路管理局局长,某建筑承包商夏某找到甲的情妇乙,请乙在承包某路段的工程上帮忙,并表示可以按照工程款的5%共100万元提成给乙,乙满口答应。乙求甲设法把工程给夏某,甲看在乙的面子上,利用其职权令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人员丙违反规定,帮助夏某承揽到该路段工程
一列由某国甲地出发开往我国乙地的中国列车行至国外丙地时,列车内发生团伙抢劫案,后被乘警制服。列车继续行驶,并在行至我国的第一个车站丁地时将其带下列车交给相关机构处理,我国与该国家并无签订相关的管辖协议,该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甲因为侵权纠纷与邻居乙打起了官司,甲向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的申请,法院作出了先予执行的裁定,但乙拒不执行裁定,法院执行干警前去强制执行时,乙聚集其朋友丙、丁等多人对执行干警进行围攻、辱骂,并向干警和警车投掷石块,将1名干警砸成轻伤,并抢夺1名干警的枪支。对此,
随机试题
男,54岁。间歇上腹部不适4年,餐后加重,嗳气。胃液分析结果;基础胃酸分泌量(BAO)为0(正常值1~2mmol/h),最大胃酸分泌量(MAO)为5mmol/h(正常值17~23mmol/h),壁细胞总数(PCM)为2.5×108个。下列疾病诊断最可能为
球罐安装后整体热处理的方法有()。
已上市流通股份具体可分为( )。
“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这句话表明()。
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包括()。
"Beforetheoperation,IwouldlookatsomeoneandallIcouldseefortheirfacewasjelly,"saysJonathanWyatt"Now,Icanse
Twenty-sevenyearsago,EgyptreviseditssecularconstitutiontoenshrineMuslimshariaas"theprincipalsourceoflegislation
HowtoDoBasicFirstAid1.Method1:PerformingthethreeCsCheckthe【T1】______Callfor【T2】______helpimmediatelyCarefor
TheLinguisticGiftofBabiesCriticalageDeclineofbabies’languagelearningabilityoccursattheageof【T1】_____.
Whatdopeopleindesertshave?Theyhaveherdsof______andshee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