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年末至2006年年初,胡戈模仿陈凯歌的电影《无极》和《中国法治报道》节目而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血案》)视频短片红遍大江南北,也引起了法律纠纷。 《馒头血案》的制作使用了电影《无极》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但是《馒头血案》的

admin2022-12-28  31

问题 2005年年末至2006年年初,胡戈模仿陈凯歌的电影《无极》和《中国法治报道》节目而制作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血案》)视频短片红遍大江南北,也引起了法律纠纷。
《馒头血案》的制作使用了电影《无极》中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但是《馒头血案》的主题与《无极》完全不同,对白也不同。由于用滑稽的表达方式抨击了时弊,因而《馒头血案》受到了广大网民们的喜欢和称赞。但是因为该片对《无极》进行了剪辑和模仿,所以陈凯歌认为胡戈的行为侵权。陈凯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已经超出了正常发表评论和意见的范围,不仅伤害了我,还伤害了所有为《无极》付出过心血的人。所以我不得不站出来。”“我辛辛苦苦拍的电影被人剪成这样,要是你,你觉得感受如何?而且我觉得他这种行为已经触及道德底线了。我并不认识他,我真不知道他是出于什么目的。”因此,陈凯歌欲将胡戈告上法庭。
结合此案,分析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设计与完善。

选项

答案《馒头血案》涉及合理使用制度中的滑稽模仿制度,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规定滑稽模仿属于合理使用。从鼓励作品创作的角度出发,法律应把滑稽模仿视为合理使用。 滑稽模仿(parody)是一种古老的文学形式,其历史可追溯至古希腊时期。在法律上,滑稽模仿是借助于某个业已存在的作品,通过改变其某些特征而对原作进行某种调侃或嘲弄,或对一定的社会现象进行评论,达到一种幽默或讽刺的效果。滑稽模仿必须依赖于某个已存的、并且通常是广为人知的作品,而且要使用该作品的特征部分以在读者头脑中唤起原作品并与模仿者新增加的成分相比较,使读者认识到二者所存在的差别,并由于这种不一致而感受到原作品或其风格、思想中的错误、肤浅或者可笑与荒谬的地方。这样才能达到模仿者的目的,但这种模仿通常会引起原作品版权人的不满以致遭到侵犯版权的指控。 滑稽模仿所具有的传达思想的作用和自身的创造性,会给予模仿者相对更大一些的活动空间。滑稽模仿作为广义上的一种“演绎作品”,之所以没有像其他的演绎形式一样成为作者专有权控制下的一部分,是因为作者一般不太可能自己进行或许可他人对自己的作品进行嘲笑或批评,而社会又需要这种另类的见解,所以不能赋予作者禁止这些声音的权利。这是宪法中保护言论自由的要求,也是版权法的促进文学艺术创作目的的要求。因而在我国的合理使用制度中,应当规定滑稽模仿的内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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