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

admin2014-01-22  30

问题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给定资料
    1.2012年4月20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山西女商人变身副县长被指15年吃空饷》,一时舆论哗然。
    报道称,王某1990年毕业于山西省行政管理学校,此后进入文水县民政局工作。1992年到北京经商,15年后,王某于2007年底又进入文水县政界。2010年4月任文水县政协副主席,2011年6月任副县长。
    据当地知情者透露,王某在文水县民政局15年,“从来不上班”,却一直领着工资。现已退休的老局长席某记得王某进民政局的那年,“王某就是一般职工,在办公室工作,没多久就去北京做生意去了。那时要求不太严格,也没办什么手续”,而工资“一直发着,领到我退休”。
    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山西高度重视,吕梁市委派出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山西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查实,王某存在既在企业任职又在党政机关任职的问题,也存在6年时间没工作但却领取工资的问题,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据此,吕梁市委决定提请免去王某的文水县副县长职务。2012年4月28日,文水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对王某的免职决定。依据相关规定,将对王某予以辞退。
    有舆论指出,此次事件中,吃空饷是一个制度问题,公务员不准经商是一个法律和纪律问题。而集官商身份于一身并得以实现,则是一个严重的腐败现象。
    《嘹望》新闻周刊曾报道过一则新闻:
    z市中原区须水镇西岗村一处名为“西湖秋韵”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被天荣置业有限公司新建起了多栋连体别墅和复式结构的“楼中楼”住宅楼。不久,Z市政府进入调查并公布了这起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但在处罚决定中,板子全打在开发商身上,而对事件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Z市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和建委等政府部门相关责任人,并未作出任何说明。
    更让公众无法接受的是,随着媒体调查的深入,还发现开发商背景复杂,有多名党政干部的亲属是股东,涉及市政府、国土局和公安局等多个权力部门。
    2.虽然中央明令禁止领导干部经商兼任老板,但在国企产权交易,社保基金管理,土地流转,煤矿、房地产等资源性产品开发以及金融运营领域,不难看到一些党政领导干部神秘的身影。
    由于中央明令禁止,因此党政领导干部经商都比较隐蔽,他们暗地或参股或兼职,或以配偶、子女名义注册经营,自己则在幕后操纵当老板,经营范围涉及餐饮业、矿业、娱乐业、修理业、农林渔业等各个行业。
    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下海”经商做老板已呈公开化趋势,成为很多官员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受访专家认为,“如果法律不对权力介入市场的边界和路径进行清晰的划定,必然会使一些领导干部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更为严重的是,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损害整个社会的财富伦理。”
    还有专家分析,一些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牢,受利益驱使,责任意识和执政意识发生动摇.忘记自身的党员身份和担负的为民服务职责,这是人生观、事业观、价值观偏离和迷失在作祟。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对金钱过度崇拜,梦想着一夜暴富,私欲膨胀,攀比成风,追求奢华糜烂的生活,利用手中的权力做大老板不仅能满足其对金钱等物质财富的需求,还能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满足自己的自尊心,这是权力观、政绩观、世界观错位和丧失所致。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十生导师李成言教授认为,尽管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制定了大量禁止公务员经商、兼职的规则,但多数内容重叠,甚至有些前后矛盾,并没有真正发挥约束领导干部行为模式的作用。
    据了解,在禁止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方面的规定,有不少含糊的地方。比如对领导干部的级别,有时规定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亲属不能这么做,有时又规定县处级。同时,对亲属的范围,也没有清晰的界定,即使界定也非常窄,仅指直系亲属和配偶。
    在现实中,公务员即使经商,只要没查出有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一般也只是批评教育、促其改正。而对其所获利益的处理,往往只是“既往不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官员“下海”的勇气,坚定了其“逐利”的决心。
    “在制度方面,对公务员是否经商,缺乏发现和曝光机制及有威慑力的惩罚措施,再加上问责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公务员经商现象越来越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指出,“不是没有可以严格约束权力的法律条令,而是缺乏将法律条令付诸实践的执行力。如果将制度比为木桶,执行力恰恰就是短板所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规定就形同虚设,以致在“潜规则”下,形成法不责众的难堪局面。只有让某些官员感到其违法行为随时有被发现的可能,并且一旦发现就会付出“昂贵”的代价,他获得收益的风险增加,达不成“盈利”比例,他才会“主动”不干了。
    3.201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11年我国推进政府预算、决算公开,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三公经费”。报告还明确提出:2012年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2011年,可谓我国“三公经费”公开的破冰之年。4月开始,中央各部门第一次陆续公开“三公经费”账单,迈出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一步。5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作出决定,公开“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并进一步明确中央各部门要公开本部门201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2年7月19日,各中央部门呈“爆发式”集中亮相。截至下午19时,已有92家部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了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情况。
    “与上半年公开部门预算一样,此次各部门决算公开不仅统一了格式,而且内容更加细化,普遍增加了部门职能、机构组成等说明性材料,有的还提供了一年来的事业成效,更方便公众对比了解情况。”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相比去年,2012年在“三公经费”细化上亦有突破,比如详细说明了与“三公经费”支出相关的车辆购置数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和公务接待等情况。
    不过,仔细梳理各中央部门网站会发现,在公开部门决算的部门中,并非所有部门都公开了行政经费。
    此外,不同部门人员数量不一,也导致“三公经费”产生差异,特别是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由于财政供养人员较多,其“三公经费”相对较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大旗表示,我国财政预算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真正纳入到政府财政预算的数目与实际收支有较大缺口。纳入政府预算收支的,实际上只是一部分,还有一些制度外的收入,例如小金库等等,是不可能公布出来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所以“三公经费”或许并没有反映“三公”的全貌。
    目前的公开口径较窄。比如,财政部公布的是“财政拨款预算数”,这样的“小口径把更庞大的事业收入、预算外收入等锁在了门内。公开内容也大多是笼统数据,不足以让公众识别其费用是否合理。比如“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大多数部门只是交代几个简单数据。公开也缺少必要的说明,比如公务接待,有的部门花了几个亿,有的部门只花了几万元,由于没有人员基数,公众难以分析比较。
    据新华网报道称,单从部门数量上看,公布结果多少让人欣慰,但颇费周折的过程、难懂的数字及说明等.让人感到不少部门“欲说还羞”,离真正公开、透明还有很大距离。
    从公布情况看,大多数部门仅仅公布了预算、决算总数,至于费用为何产生、怎样使用等实质性情况.要么语焉不详,要么一带而过。还有一些部门在公布的时间上下足了工夫,有的选择在下班后,有的选择在周末,更有部门把公布时间选择在深夜,给人们的印象是在想方设法回避公众注意。焉知这些“技巧”只会弄巧成拙,反而使人们产生更多疑问。
    4.“屁股底下一座楼”,这是群众对公务用车的形象比喻。据财政部2011年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
    2012年6月,G市人社局在其公布的原市劳动保障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中显示.公车支出占到了近八成,全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6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用695.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4.49万元。共购置新车28辆,其中轿车24辆,大巴1辆,面包车3辆。
    有网友指出,该局公车月均维护费用算下来为5394元。这不但比我们日常家用车千元左右的养护费用高出数倍,也比其他公务部门的养护费用高出两倍左右。其实,对于公务车养护费用太高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一些维修站还专门针对公务车做出“高价”维修服务,同时给司机以小利回扣,就这样来套取国家利益。
    个别部门公车支出高过平均水平40%以上,引发了人大代表的强烈质疑。S市人大代表J表示,个别部门公车养护支出高得离谱。“我怀疑,有些部门是不是将其他经费巧立名目挪用到公车经费中。另外,公车私用也是公车运行费高的一个重要原因。”J认为,要想让公车经费降低,就必须启动公车改革,将公车的运行费用降到最低。
    据国家发改委调研报告,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办公事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很多单位并不够配专车的级别,但是单位里的公务车实际上就成了领导的专车。更有甚者,H省某市领导调走时,很多干部把自己用的公车也带走,十年来已经有28辆,有部分将车带走的官员,将车给了亲戚用。部分官员带走的车,是找企业或乡镇“化缘”买的,并不在政府编制内,这已经把专车进一步转化成专有。
    有的专家认为,如果公车全部公用,社会上并不会有这么大的意见,但是实际上,公车并不都是公用,有相当一部分是私用。这就让人质疑是否真的有那么多公务需求。公车是公共财物,是因为公共行政的需要才购买使用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和用途。现在公车私用花费比公用的还要多,甚至将公务车据为己有,这实际上是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缺乏规制,是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虽然很多文件都有规定,但执行起来不够严格。
    “在许多国家,一般只有内阁部长才配备专车;而在我国,只要是一方‘领导’,就会占一部车且绝大部分是专用,各地超编和超标配车已呈泛滥趋势。”全国政协委员z说。我国的民主化程度不尽如人意,缺乏严厉的制度来规范和限制这种官员的特权思想.从而使公务车的浪费和攀比、超标、超奢华蔚然成风。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曾在会议中指出: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这方面的任务仍很艰巨。特别是一些地方和部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过多过滥,不仅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增加行政成本,加重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而且助长了铺张浪费、脱离群众等不良风气,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5.《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6月13日经国务院第20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管理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或者因公出国(境)。在此前的3月22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也规定,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依据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公车改革的关键一点就是应该将规定落到实处。应认真落实副部级(含)以下干部不配备公车,同时,可以一个部里有几辆公车,以便送达文件或者其他公务使用,但应严格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部分地方媒体建议,制定具体的公车管理办法,把宏观管理变成微观控制,在车辆保养、维护、维修、使用方面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管控办法。比如在政府采购、定点加油方面如何防止公油私流,在公车定点维修、统一结账方面如何防止弄虚作假,在驾驶员福利保障方面如何做到既节约成本,又能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等等,以“规矩”定“方圆”。
    “应有举报机制、追责机制。可以采用GPS等先进技术全程跟踪公车使用情况,严禁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就要严肃处理。”某教授表示,“推进公车改革,既要有妥善的政策方案,更重要的是要有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第32条称,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轻到重处以责令改正至撤职处分,包括: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或者挪用其他预算资金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的,还有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或者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等。
    竹立家还分析道,公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消公车,现在的购置费用太大,运行成本太高,公车数量应该压缩。单位自己养车漏洞太大,修车的发票管理不严格。今后公车使用趋势应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比如首尔市只有4辆公车,京畿道有8辆公车,负责文件传送等公务,如果政府部门有用车需求可以通过市场化或社会化来解决。而日本是半市场化方式,有的市有十几辆公车,由公车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各部门有需求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向公车管理部门预定,如果公车没订上,就走市场化,打车或者租车,统一管理,非常严格,绝对不会发生公车私用的情况。
    人民网建议,各地应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公务车辆编制数进行核实、锁定,压缩公车总量,按核定编制和标准配备,并在政务网上予以公开,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监督。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熙瑞认为,公车使用的情况应该让广大群众来监督,对外公布举报热线,发现公车私用的现象可以举报,建议国家设一个专门的部门或者由监察部门来接受举报,一经查实,要严厉追究,“在公车上统一色彩。或设置相应的标识,才能方便群众监督,最大化公开公车使用情况,避免公车私用。”
    6.美国《信息自由法案》规定,不涉及国家机密或者安全的政府信息都应该向公众公开。在美国,所公开的“三公”经费信息必须十分详细。例如,政府部门所公开的公车信息,不但包括公车的数量、支出等总体情况,还包括具体的费用明细、哪些人在用车等细节。
    美国的“三公”经费中,差旅费的管理较为严格。美国《联邦旅行守则》规定,公务员只有在残疾、时间紧迫或有安全风险等情况下才可乘坐头等舱。残疾情况需有医院证明且每两年复查一次。如果出于无法订到经济舱等原因,则须提供各大主要航空公司的票务信息。美国国务院《报销手册》规定,公务员出行时间在14小时以内的,一般乘坐经济舱;只有出行时间在14小时以上,且第二天需要工作的公务员才可乘坐商务舱。
    不久前,法国总理办公室表示,要在未来的3年时间里对政府的大多数部门裁员2.5%,目的是为了削减预算赤字,从而使得国家顺利实现“瘦身”发展。法国总理埃罗还写了一封信给政府各个部门,表示2013年法国政府运营经费平均会比2012年削减7%,这其中涉及最多的就是公用车辆和办公用品两个项目的开支。
    尽管政府已经对开支做出了“瘦身”计划,但法国民众对官员们的公款消费还是不满意。法国大报《费加罗报》就曾经发表文章,批评法国公务员的“排场”。针对民众的质疑,法国的政府网站经常公布“三公经费”的开支,以展示“透明”的一面。比如,公务员去各国的差旅费补贴标准等等,都是在网站上有据可查的。而政府对于滥用公款消费的官员也绝不手软。2010年7月,两名国务秘书因为用公款支付租用私人飞机的费用和购买昂贵的古巴雪茄而引咎辞职。
    俄罗斯政府也计划通过限制公务人员的消费和特权来推动反腐工作的深化。比如,俄罗斯政府就要求每一位公务人员必须对大额开销进行报批,接受监督;俄罗斯总统普京上任后不久就要求俄罗斯各级政府购置公务用车时要买国产车,一方面可以扶持国内汽车企业,另一方面也能降低购置成本。此外,他还签署命令将俄罗斯国内的公务特权车削减了近50%。而俄罗斯审计署也表示,将加大力度监督政府部门的公务开销,对于公务花销超标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在控制和监督政府“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日本是一个比较严格的国家,公务用车、公款宴请等都被降低到了最低水平。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日本政府的财政状况每况愈下,对公费开支卡得越来越严格。在日本,很多局长都没有出过国。
    日本政府机构举行的活动,除了少数必要的礼仪性场合,绝大多数并无公费宴请等内容。活动参与者多是吃食堂或外食套餐等,即使有聚餐活动,基本上也是当事人自掏腰包,付费方式以AA制居多。日本官员们对这种做法早已习以为常。
    7.“公务员”一直被人认为是“铁饭碗”,受到社会追捧。如今,公务员在任用方面也出现了变化,我国多个省市拟试点公务员聘任制,似乎有意将“铁饭碗”变成“瓷饭碗”。
    其实公务员法此前在政策上就已经对这一制度的创新开了一道口子。所谓聘任制的公务员,就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比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的职位,可以按照合同的方式聘用产生,合同的期限一般是1到5年,也就是说公务员也可以是合同工。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江苏省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让一考定终身的公务员制度,变成“合同工”。这份试行办法有望在年内出台。
    公务员聘任制并非是个新生事物,早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试点,可到目前为止,深圳公务员的“饭碗”还是照“铁”不误。以日前曝出的“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长组团公款豪华游”来说,这一事件最后以有关部门的“退回费用、书面检讨”结束,实在难以想象,这“铁饭碗”如何打破。
    《南方都市报》认为,目前公务员现状中最让公众诟病的在于两点:一是公务员规模过于庞大,而且还在不断膨胀之中,几乎看不到“瘦身”的迹象;二是效率低下。然而,以养老金并轨几个试点城市为例,它们采取的都是“增量”的改革,即原来的公务员队伍不动,只对新公务员试行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而这些新公务员在整个公务员行列中的比重很低。满足于“增量”改革尝试的公务员聘任制难免会暴露一些弊端,比如因为绝大多数公务员几乎不受影响,可能滋生新的不平等,公务员规模将更难控制,行政成本只会更高。
    作答要求
假定你是G市市委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4~5”草拟一份《关于G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供有关领导参阅。
    要求:文字简明,分条撰写,有指导性与可行性。不超过450字。

选项

答案 关于G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快推进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坚决制止“公车私用”现象,杜绝超编超标配车、公车养护费用过高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第一,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编制标准和统筹管理。我市机关单位公务车配备须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执行,公务车需规范管理、统一调度。在采购、加油、维修等方面的操作严格按照我市相关细则执行。指定试点单位,稳步推进公务车市场化统一管理。 第二,加强对违规机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惩治工作。《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超编超标配车、加豪华装饰等均纳入最高至撤职的处分范围。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从严处置。 第三,各单位须公布公务车辆编制配备等详细信息。各单位公务车信息作为“三公”的重要部分,应实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公务车使用经费、范围及人员等接受群众的广泛监督。 希望各机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G市市委办公室 ××年××月××日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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