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是同乡,现都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甲在深圳市南山区有一套住房,经协商,同意以4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乙。双方在北京签订了合同,乙一次性支付了房款,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现甲之妻以卖房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乙返还房产。据此,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admin2019-08-23  35

问题 甲和乙是同乡,现都在北京市海淀区工作。甲在深圳市南山区有一套住房,经协商,同意以400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乙。双方在北京签订了合同,乙一次性支付了房款,后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现甲之妻以卖房未经其同意为由,要求乙返还房产。据此,本案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 A、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B、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C、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或者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D、最先受理甲之妻起诉的人民法院

答案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该案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因此选项B正确。
    综上,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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