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证据是“新的证据”或可视为“新的证据”的有:
下列证据是“新的证据”或可视为“新的证据”的有:
admin
2009-04-14
28
问题
下列证据是“新的证据”或可视为“新的证据”的有:
选项
A、当事人在诉讼之前就持有,但在一审诉讼过程中一直没有向人民法院提供,到再审程序时,当事人才向人民法院出示的证据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的证据
C、当事人在二审中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才发现的证据
D、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它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证据
答案
2,4,8
解析
《民事证据规定》第44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因此,A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1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1)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千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因此,B、C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证据规定》第43条,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因此,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z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唐律关于诉权的规定。
太阳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在有偿取得某幅土地的使用权之后,由于资金困难,与月亮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投资并分享该开发项目的利润。但双方未实际履行。此后,环球公司就同一幅土地以更优惠的条件与太阳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开发合同并开始实际履行。三方之间
海南省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于2009年6月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由天南公司进口一套化工生产设备,租给海北公司使用,海北公司按年交付租金。海南省A银行出具担保函,为海北公司提供担保。后来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请问:如果天南公司与海北公司
周某有三个儿子,周某生前同次子共同生活在A地。周某死后留有遗产房屋数间在B地,该房屋一直为次子占据和使用。周某的长子(居住C地)和三子(居住D地)提出要求作为周某的法定继承人分割该遗产,但是,周某的次子始终没有答应,而是一直对该房屋占有和使用。后周某的长子
枫叶公司向本市的商业银行支行借款100万元用于设备的更新.借款期限为1年。枫叶公司逾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多次催要,但是遭到枫叶公司拒绝。无奈,商业银行支行提起诉讼。问:如果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在开庭时,经过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于是
甲某向乙某借款1万元,因时间较长,乙向甲催还借款时,甲矢口否认。为此双方发生纠纷,乙便起诉到法院。法院要求乙提供借款1万元的借据原件,但乙某说原件已丢失,只提交了借据的复印件,甲某对此复印件不予承认,说笔迹是伪造的。但乙某没有其他证据来证明甲向自己借款1万
同时犯
甲乙二人于某年8月至次年9月间,从某火车站扒上货物列车,于运行途中将铁路运输物资抛到车下,然后跳下列车转移赃物。二人先后盗窃作案28起,盗窃物品有生铁、化肥、暖气片、火车闸瓦等,价值1025元。二人在每次盗窃之前,都向丙和丁(均系当地农民、手扶拖拉机司机)
试论述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与适用范围。
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根据文物保护法,被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其所有权即使属于个人,所有者也无权对其进行修缮、装饰乃至改建。这一规定采取不允许任何例外的立法形式并不妥当,因为有时有的所有者提出对文物进行外观和内部结构的改造,是因为他们确信,这样做有利于加固和美化文物而
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招标中,()的工作目标是确定中标候选人。
材料一2020年12月,团进村681户村民,陆续在一份“五和团进”村民规则确认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速度之快、人心之奇,让人很难想象这曾经是一个矛盾不断的后进村。松山南部地区的团进村,2005年由团湖、望江、进守、津水4个村合并而成。与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RubywasanAsianelephant______.Toencouragetheelephantstopaintwell,thekeeper______.
adulting
Thetermcomputerdescribesadevicemadeupofacombinationofelectroniccomponents.Byitself,acomputerhasno()andis
要想不使用Shift或Ctrl键就能在列表框中同时选择多个项目,则应把该列表框的MultiSelect属性设置为
当需要将一个函数boolisnumber(charc)声明为内联函数时,则此内联函数的函数原型为()。
UniversitiesBranchOutA)Asneverbeforeintheirlonghistory,universitieshavebecomeinstrumentsofnationalcompetitiona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