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三] 广东省某市居民蔡某系某大型卖场副总经理,2011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 (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2200

admin2013-08-09  22

问题                                                       [资料三]
    广东省某市居民蔡某系某大型卖场副总经理,2011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
    (2)从所任职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收入22000元。
    (3)从某杂志社取得发表一篇论文的稿费收入3000元。
    (4)从某大学取得讲座收入6000元。
    (5)出版一本小说取得稿酬130000元,从中拿出35000元通过民政局捐赠给贫困山区。
    (6)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40000元。
    已知: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2)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稿酬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劳务报酬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均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根据本题资料(5)所提示的内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通过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赠可全额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B、通过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C、此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192元
D、此项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660元

答案B,C

解析 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1 30000×(1—20%)×30%=31200(元),实际捐赠35000元,超过限额,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额为312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30000×(1-20%)-31200]×20%×(1-30%)=10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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