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admin2017-05-25  51

问题 简述禁止双重危险原则。

选项

答案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普遍确立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该原则要求任何人不得因同一行为而受到两次以上的刑事追诉、审判和科刑。就是说,案件经过审理后,陪审团或者法院无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还是作出终止诉讼的裁定,被告人的同一行为都不得再受到重新起诉或审判。禁止双重危险的理论基础在于国家不得运用其所拥有的资源和权力,对一个公民的一项犯罪行为实施反复多次的刑事追诉,否则被告人会永远生活在有罪还是无罪的不确定状态中。禁止双重危险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国家滥用追诉权,从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禁止双重危险原则,在大陆法系国家被称为一事不再理原则。大陆法系国家认为,法院的判决一旦生效即产生“既判力”,既判的事实应视为真实.不论其结果是正确还是错误。关于禁止双重危险原则或一事不再理原则,许多国家都规定在有重大的程序瑕疵或发现新的事实等极少数情况下,允许进行一项新的刑事审判,即使该审判将不利于被宣告无罪的或已经被定罪的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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