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

admin2018-05-10  19

问题 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卷三第9题)

选项 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
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

答案B

解析 A错误,B正确:根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出卖人保留所有权,因此,虽然汽车已经交付,但在付清全款之前,甲保留汽车的所有权,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C错误:善意取得制度以“无权处分”为前提,本案中,由于甲在乙付清全款之前保留汽车的所有权,甲仍为汽车的所有权人,因此甲对于汽车有权处分,甲将汽车出卖给丙,丙不可能成立善意取得。
D错误:甲为汽车的所有权人,与丙之间达成指示交付的合意,丙可以依据指示交付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p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