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某网上检索到一款“癌症治疗组合套餐”,售价达到2700元。网页上显示“××牛皮癣网”“××皮肤病研究所”“××部队疑难病研究中心”……醒目的大字标题,逼真的经典案例分析和图文并茂的名医专家介绍。卖家王某自称是“汕头康安国际公司浙江销售部负责人”,所谓

admin2018-04-04  26

问题 记者在某网上检索到一款“癌症治疗组合套餐”,售价达到2700元。网页上显示“××牛皮癣网”“××皮肤病研究所”“××部队疑难病研究中心”……醒目的大字标题,逼真的经典案例分析和图文并茂的名医专家介绍。卖家王某自称是“汕头康安国际公司浙江销售部负责人”,所谓的“套餐”中的药物都是从美国、日本、瑞典等国家进口的。但是,当记者询问药品是否经过监管部门注册时,王某却用“通过海关检查”等含糊说法来混淆概念。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属于(    )。

选项 A、盈利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B、非盈利性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
C、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D、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答案C

解析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因此,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属于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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