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凋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凋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
admin
2014-04-26
56
问题
张某于2005年7月4日向李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年。2007年7月9日,张某还没有还款。李某经凋查,发现张某家里除了旧电视外,已经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了。另外,张某曾借给王某3万元,并约定王某应于2007年6月10日之前还款。由于王某是张某的妻弟,张某不好意思向他要,所以一直欠着。下列关于本案李某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选项
A、李某可以以张某的名义向王某要回这欠款3万元,其中,2万元用于偿还自己的债款
B、李某可以扣押张某的旧电视来行使其代位权,总之,代位权就是只要还钱就行
C、李某可以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以便偿还自己的债款
D、李某可以直接享有债权人的代位权,而无须张某的同意或与张某协商
答案
D
解析
代位权指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之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责任财产应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使债权得以实现。因此,李某尤须经过张某同意或与其协商,就可直接行使代位权。李某可以直接请求王某偿还张某所欠李某的债款,而非请求王某偿还王某所欠张某的借款。因此,本题应选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m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王某怀疑其妻与其表兄刘某有不正当关系,遂于某晚跟踪其妻至刘某住所。进屋后,王某发现其妻披头散发,正在哭泣,刘某站在旁边,王某大怒,遂殴打其妻,并与刘某发生争吵。王某知道刘某有百万家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狠狠敲诈他一笔,于是谎称到其父母家中解决问题,将刘某骗至
魏某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机关要求其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魏某不可能被适用下列何种刑罚或刑罚制度?()
下列情形中属于挪用公款罪中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有几个?()①某中外合资企业董事长甲,挪用本公司资金100万元借给表弟使用②某省地税局局长乙,以个人名义挪用本单位公款l00万元借给某私营企业使用,但未谋取个人利益③某国有证券公司总经
下列哪项行为构成犯罪:()
甲和乙是某市机械厂的工人。二人经常迟到早退,因而多次遭到车间主任丙的批评,遂怀恨在心。一天,甲对乙说:“丙真不是东西,揍他一顿,给他点颜色看看。”乙同意。当晚,甲和乙在一条僻静小路上截住丙,对其拳打脚踢,甲向丙的臀部和大腿踢打数下,乙却拾起路边一块砖头,向
康某是某厂司机。2005年12月24日,康某得知本厂业务员李某、张某要去福建某厂送人造金刚石,就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于25日下午准备了调换金刚石的十个黑色塑料袋和河沙。26目晚,康某开车送李某和张某去火车站。在火车站,康某趁李某、张某吃饭之际,以修轮胎
以下有关使用假币罪的陈述,错误的有:()
甲在西安市碑林区美食街经营熟食已有一段时间,其味道独特而食客盈门。但碑林区卫生局接到举报称甲所制的熟食中加入了多种口味配料、添加剂,决定对甲展开调查。甲得知后,欲起诉卫生局。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对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和限期治理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有:()
根据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体制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什么是审美效应中的净化和领悟?
10个月女婴,腹泻伴呕吐4天于7月20日入院。大便稀水样,10余次/日,半天无尿,伴有发热,38.3℃。体检:神志萎,口唇樱红,哭泪少,呼吸深,前囟眼窝凹陷明显。心肺(-),腹软。皮肤弹性差,有花纹,四肢凉。血钠135mmol/L,血钾3.8mmol/L,
预防伊氏锥虫病最实用的措施为
低体温是指人体的中心温度低于()。
使人产生疼痛感的上限声压为痛阈,为20Pa,从听阈到痛阈,声压相差( )倍。
社会生产发展的主要标志是()。
与城市本地学生相比,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学习基础大多较差,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对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比较封闭和缺乏自信。在这一情况下,只有吸纳这一群体的学校和老师承担巨大的义务教育责任,并付出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才能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跟上教学进度,从而有效地
关于唐宋八大家,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Softwarequalityassuranceisnowan(1)sub-disciplineofsoftwareengineering.AsBucklyandOstonpointout,(2)softwarequa
使用VC++2010打开考生文件夹下prog1中的解决方案。此解决方案的项目中包含一个源程序文件prog1.c。在此程序中,请编写函数fun,其功能是:计算并输出下列多项式的值。例如,当n=10时,函数值为0.909091。注意:部分源程序在文件P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