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8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dmin2013-01-17  35

问题 甲、乙、丙三个国有企业于2008年4月1日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1月31日,A公司召开股东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选项 A、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B、选举和更换全部董事
C、解聘公司经理
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E、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B,C,D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会的职权。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选项B不符合法律规定,选项C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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