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村民刘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建房证。但在刘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刘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刘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刘某仍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刘某拆
村民刘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建房证。但在刘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刘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刘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刘某仍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刘某拆
admin
2014-05-30
21
问题
村民刘某向其所在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在其所在村内一块闲置土地上建房。乡人民政府审查后予以批准,签发了建房证。但在刘某建房过程中,乡人民政府发现刘某建房与所在村建设规划不符,马上通知刘某停建,另行解决建房用地。刘某仍继续施工。乡人民政府因此作出责令刘某拆除违章建筑的处理决定。刘某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此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B、如果人民法院作出了判决,维持乡人民政府的拆除建房的处理决定,乡人民政府应赔偿刘某因拆房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C、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可以对刘某和乡人民政府之间的行政赔偿纠纷进行调解
D、人民法院审理乡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时不能调解
答案
1,2,4,8
解析
乡人民政府作出的拆除建筑的处理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故A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伪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该行政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故B项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3款规定:“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故C项是正确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故D项也是正确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h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这条规定,下列哪些理解是不正确的?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发生的反倾销、反补贴等国际贸易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一方要求法院直接适用WTO协议中关于反倾销、反补贴的规定,根据国际法中关于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规则以及中国法院的实践,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地方国家机关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下列关于规范性文件批准或备案要求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主权”的论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之一。下列哪一宪法原则准确体现了人民主权思想?
某地接连发生多起人室盗窃案,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过对受害人大量走访和多次的实地勘察,公安机关最后将目标锁定在本市无业青年纪某身上,发现纪某有重大的犯罪嫌疑。后经证人王某指认确定犯罪嫌疑人正是纪某,于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逮捕纪某
元宝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5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6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6年1月乙
方某观念开放,向往西方性自由的社会氛围。方某多次邀好友到自己别墅家中组织狂野性派对,而且还经常在网上邀清陌生人加人,在派对中方某要求每对男女要在众人面前表演各种淫秽动作。对方某的行为评价正确的是:()
陈某拥有生产化工用品的工厂,需要大量的周体废物作为原材料.该厂在我国与邻国边境附近。为了节省开支.孙某在未得到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口大量固体废物.由于处理不当,造成当地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并造成多人重伤死亡。孙某的行为构成:()
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装载着笔记本电脑的货车高速穿过某村庄时,由于爆胎导致车辆翻滚,由于保险门被撞破,车上的电脑散落在道路。村民甲见状大喊:“快来捡,这些东西能够卖得好价钱”。不一会来了几十个村民把地上的电脑全部抢走。车上司机和工作人员由于车祸受伤,不能阻止。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下列哪项指标可作为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治疗疗效的判断标准()
对药物胃肠道吸收无影响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是由
白前、前胡功效的共同点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以下属于重要隐蔽工程的是()。
下列说法中,()是错误的。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学校的校长坚持认为,学生的成绩不及格是由于老师没有教好造成的。新学期开学不久,上学期学习成绩还不及格的学生已经没有不及格的了。因此,校长高兴地认为,这是学校教学质量得到改善的证据。以下哪项推理的缺陷与题干相似?
()对于书籍相当于导航对于()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