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雅安事业)交警贾某在负责查处一起交通事故时,本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贾某接受了行为人贿赂的人民币2.5万元,他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本案例中,贾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admin2022-08-31  0

问题 (2018年四川雅安事业)交警贾某在负责查处一起交通事故时,本应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贾某接受了行为人贿赂的人民币2.5万元,他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本案例中,贾某的行为应定性为(          )。

选项 A、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B、已构成受贿罪
C、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D

解析 本题正确率为80%,易错项为B。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贾某是交警,不是海关工作人员,因此,不构成放纵走私罪。A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三节、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受贿罪和渎职犯罪数罪并罚。
      贾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且为他人谋求利益,构成受贿罪;贾某在受贿后。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构成了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贾某同时构成了受贿罪和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犯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故应实行数罪井罚。D项,表述正确,当选。B、C两项的罪名均正确但不全面,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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