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法建立占有制度的意义及其价值。

admin2013-08-14  36

问题 论我国民法建立占有制度的意义及其价值。

选项

答案我国建立占有制度有其独特的意义与价值。其理由如下: (1)建立占有制度,有利于构建合理的中国物权立法机制。诚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我国的占有概念和占有制度应与我国民法的总体设计结合起来,而不应自行其是。因此,对占有制度既不能限缩为所有权之占有权能,而导致物权中的所有权机制一统天下;也不能将之扩大为统一解释和确立财产利用制度,进而架空并否定他物权制度,建立“所有——占有”的物权制度模式。正确的思想是将占有制度定位为法律对物的事实支配的保护制度,中国的占有制度不仅离不开自物权和他物权机制,而且其作用因承认他物权机制而更显增强。 (2)建立占有制度,有利于弥补现行立法对占有保护之不足。就以占有为内容的定限物权而言,为保护物权的利用权免遭侵害,在不能根据所有权求得保护之际,只能求诸于占有物上请求权的保护。就具有债权的占有而言,虽可基于债权予以救济,然而合同相对性原则大大削弱了第三人侵害债权时的保护,而基于占有产生的占有权则可对抗第三人。可见,罗马法的债权的利用保护说仍有其魅力。另外,就上述两种情形,无本权的占有亦需受到占有的保护,以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 (3)建立占有制度,有利于完善我国物权法中若干欠缺的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离不开占有制度。按占有制度的规定,当转让人无权转让他人之动产时,基于占有公信力法则,善意的受让人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即可取得受让物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立法上正是基于占有公信力,为保护交易动态安全,而建立善意取得制度。可见,占有制度不仅保护静态的占有的安全,而且对动态的安全也予以关怀。 (4)建立占有制度,有利于树立我国对法律程序尊重的观念。为稳定财产的占有关系,法律给予占有以相当于本权的保护,为此实体上赋予占有人以物上请求权,此不同于所有人的物上请求权。前者的目的在于保护占有,后者的目的在于保护权利。此两项请求权在诉讼中,即表现为占有之诉与本权之诉,二者可互相独立而并存,可合并或先后行使,从而共同保护占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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