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
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
admin
2018-09-26
27
问题
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代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为( )。
选项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中江某的行为并不成立表见代理,不能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表见代理的成立要件包括:(1)代理人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2)代理人有使他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3)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4)本人在裁判前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本案例中乙公司明知江某无代理权而与之签订合同,所以不成立表见代理,江某的行为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此代理是否生效取决于甲公司是否追认,所以该行为属于效力待定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b9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刑法上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是()。
甲十五岁,一日在商场看见怀孕的妇女乙正在收银台付账,于是上前一把抢过乙手中的800元钱,转身向门口跑去。乙反应过来后,迅速追赶,快要抓住甲时,甲回身使劲向乙的腹部猛击一拳,致使乙流产。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而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张某意图杀害李某,一日晚藏于李某院门外,从虚掩的门缝中见一黑影在移动,即认为是李某,遂举枪射击,次日方知打死的不是李某,而是李某家中的一头牲畜。张某()。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试说明:该条规定的两罪有何区别?
简述可撤销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区别。
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屋外望风,甲进入丙家,见丙女一人在家,就对丙女实施了强奸行为。对本案应如何处理?()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设f(x)在[0,1]上连续,在(0,1)内可导,且f(0)=F(1),则在(0,1)内曲线y=f(x)的所有切线中()
照射量的国际制单位是
A.凉血止血,杀虫B.凉血消斑,定惊C.凉血活血,退虚热D.凉血活血,解毒E.凉血活血,泻肝火赤芍具有的功效是
固定桥桥体设计时,桥体生物相容性最好的材料为
大咯血是指24小时咯血量超过
用于基坑边坡支护的喷射混凝土的主要外加剂是()。
以下不是信用证业务所涉及的基本当事人的是()。
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4月进口汽车配件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44万元,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为10%。该汽车制造厂2015年4月进口汽车配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威廉.夏普的资产组合定价理论被认为是现代资本市场理论诞生的标志。()。
【S1】【S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