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dmin2010-03-25  46

问题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选项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E、原告可以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答案A,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人民法院作出维持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证据确凿;②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③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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