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各项对法律的解释中,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 )。
下列各项对法律的解释中,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 )。
admin
2009-03-19
27
问题
下列各项对法律的解释中,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 )。
选项
A、刘教授是民法学界的权威人士,他的所著书中对《民法通则》所作的解释
B、在某次法学研讨会上,刘某对法律的解释
C、王律师作为盗窃案中被告人张某的辩护人,在开庭时对刑法条文所作的解释
D、张某是消费者保护协会的负责人,他在回答消费者王某咨询的问题时,对《产品质量法》所作的解释
答案
1,2,4,8
解析
本题考法律的解释。见《宪法》第67条,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ZB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划拨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下列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郭某意外死亡,其妻甲怀孕两个月。郭某父亲乙与甲签订协议:“如把孩子顺利生下来,就送十根金条给孩子。”当日乙把八根金条交给了甲。孩子顺利出生后,甲不同意由乙抚养孩子,乙拒绝交付剩余的两根金条,并要求甲退回八根金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以20万元从乙公司购得某小区地下停车位。乙公司经规划部门批准在该小区以200万元建设观光电梯。该梯人梯口占用了甲的停车位,乙公司同意为甲置换更好的车位。甲则要求拆除电梯,并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3年法考真题]
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年法考真题]
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未经甲和其他旅游者同意,乙旅行社将本次业务转让给当地的丙旅行社。丙旅行社聘请丁公司提供大巴运输服务。途中,由于丁公司司机黄某酒后驾驶与迎面违章变道的个体运输户刘某货车相撞,造成甲受伤。甲的下列哪些请求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每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由下列哪个机构召集?
在一起医患纠纷案件中,法官在审判中把去医院看病的病人也归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消费者”,在这里,法官对“消费者”这个法律概念的解释属于下列哪种解释?()
某日下午,王某在商城个体户马某的摊位上选购录音磁带时,不慎将一盒磁带碰到地上,摔坏了磁带的外壳。马某非让王某买下该盘磁带,遂与王某发生争执,并发展至相互殴打。路经此地的民警李某见状,上前将马、王二人分开,在将他们带往派出所,途中马某突然大叫:“打人了!”正
日本现行的检察机构设置有()。
随机试题
某地引进新的杂交水稻品种,今年每亩稻谷产量比上年增加了20%,且由于口感改善,每斤稻谷的售价从1.5元提升到1.65元。以此计算,今年每亩稻谷的销售收入比上年高660元。问:今年的稻谷亩产是多少斤?
舌下间隙脓肿口内切开引流时,应在
肾衰竭失代偿期Ccr值为
根据《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其适用范围的规定,该标准不适用于()。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工程质量检测是()的重要手段。
甲公司为大中型煤矿企业,其开采的矿井属于高瓦斯的矿井,按照国家规定该煤炭生产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每吨提取30元安全生产费。2015年11月1日,甲公司“专项储备一安全生产费”科目余额为3000万元。2015年11月份按照原煤实际产量计提安全生产费100万元。
下列在户外遇险时采取的方法错误的是:
涉密公文公开发布前应当履行解密程序,公开发布的时间、形式和渠道,由()确定。
DearMr.Green,AsyournameandaddresswerelistedinTheBusiness,wearewritingtoyouwithadesiretoopenanaccount
备忘录【说明】请以总经理秘书的名义给总经理写一份电话备忘录。收阅人:总经理Mark发文人:总经理秘书Jennifer日期:2011年2月1日主题:会议预约【内容】美国国际贸易公司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