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dmin2019-12-02  43

问题 下列选项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选项 A、某有限责任公司
B、某高校
C、某合伙企业
D、某市公安局

答案C

解析 《民法通则》第36条第1款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具有三方面的独立性,即独立人格、独立财产、独立责任。《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如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如学校、医院)和社会团体法人(如消费者协会、法学会)四种。本题中,A项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B项高校为事业单位法人,D项市公安局为机关法人;C项,合伙企业不符合法人“三独”的要求,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本题答案为C。注:《民法总则》第57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民法总则》将法人分为营利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和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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