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5套别墅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80万,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失去了购房资质,致使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

admin2018-05-02  42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5套别墅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1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80万,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失去了购房资质,致使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什么责任?承担方式是怎样的?
    (2)丙是否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选项

答案(1)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107条也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就本题而言,甲公司违约售房在先,乙公司有权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可以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如果房子没有因丙的资质问题交易成功,甲公司需赔偿乙公司损失。 (2)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本题中,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属于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丙依据情势变更原则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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