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
admin
2017-09-19
22
问题
某市副市长甲通过其下属乙引荐,与参加该市某商业地块竞标活动的某公司董事长丙洽谈该地块开发事宜,在商谈期间丙分别给甲、乙二人红包(内有1万元美金),甲和乙收下红包但并没对竞标事项承诺。其后,丙又邀请甲共同投资某企业,甲答应但并未实际出资,也没有参与实际经营,但每年获得10%的分红。在乙因经济问题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甲担心连累自己,便向丙退还了收受的财物。
根据以上材料分析:
甲、乙是否构成受贿罪?
选项
答案
甲、乙收取丙红包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谋取到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甲收取丙分红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以“合办”公司的名义获取“利润”,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经营管理的,以受贿论处。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WG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2009年简答27)
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打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当提供财产价值相当的担保作为抵押物的代替物,这是由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所决定的。”试用担保物权理论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甲为某市副市长,在代表该市到其他省、市进行招商引资活动中多次接受对方省、市赠送的礼品,价值50万元,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甲的行为构成( )。
我国《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对该规定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正确理解有()。
在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按份共有的是( )。
个体户甲开办的汽车修理厂系某保险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厂家。甲在为他人修理汽车时,多次夸大汽车毁损程度,向保险公司多报汽车修理费用,从保险公司骗取12万余元。对甲的行为应如何论处?()
监护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其行为的效力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2012年真题)某童星15周岁,其演出收入能够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该童星未经监护人同意独立实施的下列行为中,有效的是
随机试题
我国卫生行政赔偿的法律依据是
女,7岁。额部多发性疖肿,未治。红肿扩大,弛张性高热,4天后,臀部皮下又发现一块肿块,疼痛,压痛明显,且有波动感。该病属于()
关于胆汁酸特点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参苓白术散中,君药是参苓白术散中,助人参健脾益气兼能止泻者为
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年试卷二第75题)
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提供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供( )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
心理亚健康是指在环境影响下由遗传和先天条件所决定的心理特征(如性格、喜好、情感、智力、承受力等等)造成的健康问题,是介于心理健康和心理疾病之间的中间状态。主要表现为不明原因的脑力疲劳、情感障碍、思维紊乱。恐慌、焦虑、自卑以及神经质、冷漠、孤独、轻率.甚至产
世界上最大的岛屿格陵兰岛,位于北极圈内,生活在这个岛屿北部的爱斯基摩人就地取材,利用积雪作为建筑材料,建造起一座又一座令人惊叹的爱斯基摩人小雪屋。很多在北极寒风中冻得四肢发僵的探险家和旅行者,都曾踏进过爱斯基摩人低矮的小雪屋,并用动人的笔调和喜悦的心情追述
设f(x)=x2,则f’(x)=_________.
Learningtocopewithahealthproblemcancontributetoabetterlif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