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就一项手术刀于2010年6月10日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9月29日获授权。乙公司2010年8月15日自行研制出了相同的手术刀,于2010年9月29日前完成了生产制造的准备。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于2010年10月开始制造该手术刀,并通过丙

admin2017-10-30  27

问题 甲公司就一项手术刀于2010年6月10日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9月29日获授权。乙公司2010年8月15日自行研制出了相同的手术刀,于2010年9月29日前完成了生产制造的准备。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于2010年10月开始制造该手术刀,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了丁医院使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乙的制造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B、乙在专利授权前已经做好了生产制造的准备,其制造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C、丙的销售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D、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其使用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答案A,C

解析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该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进行了规定,其中,“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乙研制、制造手术刀的时间是在本题所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日后,故不属于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情形,乙公司的制造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丙的销售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C选项正确。
    《专利法》第七十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丁如果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其使用行为同样侵犯了甲的专利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故D选项错误。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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