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160元/m3。合同 工期为4个月。合同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预付

admin2019-10-01  33

问题 某项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含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经协商合同单价甲项为180元/m3,乙项160元/m3。合同
工期为4个月。合同约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签约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一个月起,从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保留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或低于)估算工程量10%时,可进行调价,调整系数为0.9(或1.1)。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工程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平均扣回。
  (6)工程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的工程量见下表。

问题:
签约合同价为多少?

选项

答案签约合同价为:2300×180+3200×160=92.6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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