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唐朝后期至清朝赋税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

admin2018-11-22  53

问题 论述唐朝后期至清朝赋税制度变迁的主要内容

选项

答案从唐朝后期至清朝,赋税制度的变化主要经历了两税法、一条鞭法及固定丁税和摊丁入亩三大变化。 1.唐后期实行两税法,实质上是以户税和地税来代替租庸调的新税制。 背景是:(1)唐中后期农民大量逃亡,均田制逐渐瓦解,使唐政府系之于丁身的租庸调制越来越难以维持了;(2)安史之乱后,为弥补财政亏空,先后出台了许多新的税收项目,使赋税制度越来越混乱。 主要内容是:(1)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的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2)“量出以制人”,政府先预算开支以确定赋税总额。(3)户税依据每户资产的多寡分九等征钱,户等高的征钱多,户等低的征钱少。(4)地税按田亩征收谷物。(5)对不定居的行商按三十分之一征税(后改为十分之一)。(6)无论户税和地税,均按夏秋两季征收,夏税限六月纳毕,秋税限十一月纳毕。因为夏秋两征,故名两税法。 两税法的实施,有着重大意义。首先,租庸调制以丁身征税,而两税法中的地税以土地多少征税,没有土地而租种他人土地的人,只需交户税,不必交地税,这就多少改变了贫富负担不均的现象;其次,租庸调制下的流亡客户并不纳税,而两税法无论主客户,均按田亩资产多寡交税,而且贵族官僚、富商地主也得交税,这就极大地扩大了纳税面,大大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2.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改革中,经济赋役方面的改革内容是,首先丈量土地,其次是在丈量土地的基础上推行一条鞭法。 改革的背景是:(1)土地兼并严重,农民负担大增。权势阶层凭借政治和经济特权带头掀起了土地兼并的狂潮,使自耕农经济受到沉重打击。由于承担赋役的土地越来越少,而政府开支越来越大,只能加重平民的税负。(2)政府财政危机日渐加深。由于土地财政收入日少而开支日增,又加上因边患屡起而军费激增等现象,万历年间的财政异常拮据。 主要内容是:(1)田赋折银征收。田赋中除政府所需要征收的米、麦实物外,其余所有实物均折银征收。(2)徭役折银上纳。所有名目的徭役,皆折成银两。(3)赋、役银合并征收。将田赋银和由丁、田共同承担的徭役银合并征收。(4)赋、役银合并后,直接交与地方官府,即“丁、粮毕输于官”,再由官府用银雇人应役。 一条鞭法的实行,有着重大的意义。首先,赋役合并征收,使得税收减少了环节,简化了手续。而且徭役在各地不同程度地由田亩承担,呈现出了“摊丁人亩”的趋势,减轻了人丁负担。改革也便利了人口的自由流动,使农民对政府的人身依附关系进一步松弛。同时,也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地租的出现起到了推动作用。 3.清朝中期固定了丁银额并实行了摊丁人亩的措施。为了稳定税收,清政府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宣布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丁银额为准,以后的额外增丁,不再征收丁银,从而把丁银额固定了下来,称作“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这是徭役制度非常重要的改革步骤和成果。但是这时丁银和田赋银仍是分开征收的,缺点很多。到雍正时,清政府遂采取彻底“摊丁入亩”的征收丁银办法,把固定下来的康熙五十年的丁银即人丁2462万、丁银335万余两,以与具体丁户相脱离的方式全部摊入田赋银中征收,称为“地丁制”。 这也可以说是对张居正改革中将非定额的丁银不同比例地摊人田赋银的做法的进一步发展。从此,中国古代长期以人为科征根据的丁役制基本上被废除,农民对政府的人身依附关系愈益松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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