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admin2012-09-21  35

问题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

选项

答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下列各项不得列为成本、费用和损失:(1)固定资产的购置、建造支出;(2)无形资产的受让、开发支出;(3)资本的利息;(4)各项所得税税款;(5)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6)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7)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8)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以外的捐赠;(9)支付给总机构的特许权使用费;(10)与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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