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自强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汪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汪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汪的犯罪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司法解释?  

admin2013-01-11  25

问题 汪自强因遗产继承纠纷涉讼,汪为争夺遗产在诉讼过程中伪造遗嘱,指使他人提供伪证,法院认为汪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对汪的犯罪行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司法解释?  

选项 A、应将汪自强移交刑事审判庭处理  
B、直接由审理该案的审判组织予以审理  
C、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D、应由民事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有关对妨害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知识。
  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或者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法院民诉意见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受理并予以判决。故本题中选项A、C为正确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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