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认为人民法院对其判决不公,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本案中,被害人谢某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认为人民法院对其判决不公,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本案中,被害人谢某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admin
2009-05-12
18
问题
本案中,被告人刘某认为人民法院对其判决不公,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本案中,被害人谢某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也向人民法院提出了申诉。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谢某的申诉后,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重新审判
B、某县人民法院受理谢某的申诉后,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说服谢某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C、谢某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诉。某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予以驳回
D、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谢某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因此,A项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3条的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经两级人民法院处理后又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可以不再受理。因此,C、D项正确,不选。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02条的规定,B项错误在于法院驳回申诉应采用书面通知,并非裁定。综上,本题应选B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ACn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患者李XX,男,40岁,建筑工人,工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不省人事送人医院抢救,医院虽进行了积极的抢救,但一周后,病情未好转又发生了感染性中毒性休克,继而循环和肾衰竭,难以康复,当家属和单位得知患者预后消息后,出现了二种态度:家属要求放弃治疗和抢救,而单位要
对患者的义务,错误的认识是
按医患的相互作用,下列哪项属于医患关系模式类型
男性,35岁,每年有情绪低落1~2个月。情绪低落严重时有厌世及自杀行为。近来又出现明显的情绪低落,对该病人主要防止
女,55岁,近1个月来头痛、乏力、早醒、坐立不安、常担心家人会出事,怀疑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给家庭带来麻烦,悲观失望。最可能的诊断是
下列选项中,不支持急性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诊断表现的是
《精神卫生法》规定承担精神障碍患者再次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人数是
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国家实行的制度是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受理申请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注册申请后,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书面答复
在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中,要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惩治并重的纠风工作和长效机制,重点是( )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把( )
随机试题
过渡配合可能有间隙,也可能有过盈,因此过渡配合可能是间隙配合,也可能是过盈配合。
镜面舌,色红绛属于
关于制止水泥行业盲目投资的规定中提出了完善水泥产业政策的几点措施,以下不符合的是( )。
起到投资者教育作用的环节是( )。
下列属于部门预算支出的人员经费的是()。
10个连续偶数的和是以1开始的10个连续奇数和的2.5倍,其中最大的偶数是多少?
制发公文用纸,符合规定的纸型为:
(2012下项管)在软件项目中,______是确保需求不在开发过程中“丢失”的一个有效措施。
你就别任A性B,这件事本来就是C你的错D。
Whatistheannouncementabout?Howmuchisthesalesfiguresaheadofthelastyear’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