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于2005年2月14日表示将赠与李四2万元,且已实际支付李四4000元,同年3月20日,李四在与张三之子王五的一次纠纷中,将王五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admin2013-08-14  77

问题 张三于2005年2月14日表示将赠与李四2万元,且已实际支付李四4000元,同年3月20日,李四在与张三之子王五的一次纠纷中,将王五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

选项 A、张三可以撤销对李四的赠与
B、王五有权撤销其父对李四的赠与
C、张三不可以要求李四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D、若张三行使撤销权,应在2006年2月14日之前行使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92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予人或者赠予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故A项正确。该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对于撤销权的行使,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不是从赠与开始,所以D错误。该法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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