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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各项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2020年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2月8日,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同时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
2019年以来,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各项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2020年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2月8日,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同时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
admin
2022-03-09
21
问题
2019年以来,甲股份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导致无力偿还各项到期债务。债权人乙公司2020年1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2020年2月8日,人民法院公告裁定受理债权人乙公司对甲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同时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2个月。
2020年4月15日,人民法院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对债权进行核查,选举了债权人会议主席,并表决通过了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2020年6月1日,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
2020年6月15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由出资人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分别进行了表决,部分表决情况如下:
(1)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共8家,债权总额为500万元;其中3家出席了会议,代表的债权额共计250万元,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全部同意重整计划草案。
(2)普通债权人共18家,债权总额800万元;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共13家,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11家(所代表的债权额共计680万元)。
因部分享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对重组计划草案表示有异议,甲公司与管理人在与享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协商未果的情况下。2020年8月8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重整计划草案是否已经表决通过?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根据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分组表决,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的,即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在本题中,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组,出席会议的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全部通过表决,但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50%,未能满足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故该表决未通过。②普通债权人组,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人过半数通过表决,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85%,满足占该组债权总额的2/3以上,故表决通过。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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