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国有宏业建筑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活动的需要,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由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责任人。 (2)公司招聘出纳人员,因只有李某的女儿应聘,而公司又急需出纳人员,公司最终便聘用李某的女儿任某担任出纳人

admin2014-09-04  33

问题 2006年12月,国有宏业建筑公司发生了下列事项:
(1)基于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收支活动的需要,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由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责任人。
(2)公司招聘出纳人员,因只有李某的女儿应聘,而公司又急需出纳人员,公司最终便聘用李某的女儿任某担任出纳人员。
(3)在核算过程中,任某发现一张发票上的客户名单会计科目有错,便让开出该发票的某国有企业予以更正,并盖上了该国有企业的印章,任某据此入了账。
(4)因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员出差,李某决定由任某暂时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员。
(5)李某在一次查账的过程中,发现公司的账面记载与公司实际收取的款项和收到的财物不相吻合,但按照公司内部规定她对此问题无权处理。
(6)因已经是年底,公司清理了会计档案,对于已经到期的会计档案进行了销毁,其中包括其在建项目的一些会计档案。要求: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公司聘用任某担任出纳人员是否合法?
(2)任某对记载错误的发票的处理是否正确?
(3)李某决定由任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员是否正确?
(4)李某对查账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5)公司对会计档案的销毁是否合法?

选项

答案(1)公司聘用任某担任出纳人员不合法。国有企业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出纳工作。李某是会计机构负责人,其女儿任某作为其直系亲属不能担任公司的出纳人员。 (2)任某对记载错误的发票的处理正确。对于记载错误的原始凭证,除了金额错误的原始凭证需要原开具单位重开外,其他地方有错误的原始凭证可以由原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加盖开具单位的印章;因该发票不属于金额记载错误,所以可以由原开具单位更正后据以记账。 (3)李某决定由任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员的做法不正确。单位会 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当实行内部牵制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 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任某作为出纳 人员,不能兼任会计档案保管员。 (4)李某对查账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其处理。根据《会计法》有关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规定,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如果无权处理,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公司对会计档案的销毁不合法。公司不应当将其在建项目的会计档案销毁,即使其保管期限已满,因为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p5qQ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